1. 分類
避免將非廚餘物品混入廚餘。
可回收廚餘舉例:葉菜、水果、果皮、菜葉、菜根、飯麵、剩菜、剩食及其他生、熟食物殘渣。
不要混入:塑膠袋、塑膠繩、免洗筷、橡皮筋、衛生紙、牙籤、金屬、玻璃及其他包裝材料。
蚌殼、蚵殼、榴槤殼、椰子殼、大骨、鳳梨冠芽、玉米芯、甘蔗皮、筊白筍殼、竹筍殼等硬質或柔韌物,也不建議直接混入廚餘回收桶。
提醒:實際可收受項目仍應依地方政府或合作再利用機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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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分類、瀝水與貯存管理,銜接合法、多元的廚餘去化管道。
因應廚餘養豬政策轉型,事業廚餘去化將朝肥料化、飼料化、能源化、黑水虻生物處理及其他合法循環利用方式發展。
本專區提供事業端廚餘分類、瀝水、貯存及去化資訊,並彙整合法廚餘再利用機構、地方環保機關、焚化/備援處理窗口、收費參考、查詢工具及諮詢專線,協助業者尋找合適去化管道。
過去我國廚餘長期以養豬體系為主要去化管道。因應非洲豬瘟防疫及循環利用政策,政府推動廚餘養豬轉型,115 年列為轉型期;自 116 年 1 月起,將全面禁止傳統廚餘養豬。
事業廚餘後續將朝多元再利用方向推動,包括肥料化、能源化、黑水虻生物處理、符合規定的飼料化及其他合法循環利用方式。事業端廚餘產生業者應及早掌握自身廚餘特性及可使用的去化管道,以利順利銜接轉型。
資訊提醒:實際政策措施、適用條件及時程,仍應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辦理。
避免將非廚餘物品混入廚餘。
可回收廚餘舉例:葉菜、水果、果皮、菜葉、菜根、飯麵、剩菜、剩食及其他生、熟食物殘渣。
不要混入:塑膠袋、塑膠繩、免洗筷、橡皮筋、衛生紙、牙籤、金屬、玻璃及其他包裝材料。
蚌殼、蚵殼、榴槤殼、椰子殼、大骨、鳳梨冠芽、玉米芯、甘蔗皮、筊白筍殼、竹筍殼等硬質或柔韌物,也不建議直接混入廚餘回收桶。
提醒:實際可收受項目仍應依地方政府或合作再利用機構規定辦理。
廚餘含水率高,清運前先降低水分,可減少清運重量,也有助降低貯存期間的滲漏、異味及蚊蠅問題。
提醒:瀝出的水分應妥善收集處理,不可任意排放或混入其他廢棄物。
分類及瀝水後的廚餘,應使用可加蓋、不滲漏且容易清洗的容器暫存。
貯存位置應固定、通風、陰涼並方便清運,避免日曬雨淋;廚餘桶及周邊應定期清洗,避免廚餘散落、污水滲漏、異味或病媒孳生。
每日產生量較大的業者,可依清運頻率評估冷藏或密閉貯存設備。
依廚餘特性選擇適合的再利用管道。
點擊下列圖示即可查看各去化方式說明
事業廚餘停止養豬後,應依實際廢棄物組成及後續清理方式選擇代碼:
現行事業廚餘主要以 R-0106 申報,配合政策轉型,事業如能妥善區分廚餘之廢棄物性質及種類(例如:植物性殘渣或動物性殘渣),即可依循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申報相關代碼進行再利用。現階段可優先檢視下列代碼:
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時,依實際流向填列代碼即可,不強制檢附清運、處理或再利用合約;廢棄物性質未改變,且數量增加未超過 10% 者,免辦理變更。
事業端廚餘產生業者可依廚餘種類、所在地區及去化需求,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「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」查詢再利用機構,或至「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(WCDS)」查詢合法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及廢棄物處理費用。
洽詢機構前,建議先整理廚餘種類、產出量、所在地、是否已瀝水、是否含包裝或雜質,以及預計清運頻率,以利業者評估是否可收受及估算費用。實際可收受的廢棄物種類、再利用方式、收受條件及核准內容,仍應以系統登載資訊及各機構實際收受規定為準。
查詢路徑:進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「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」。
下載:廚餘再利用機構名單(115年實際收受)1151005.pdf
資料更新日期:115/10/05
查詢路徑:進入 WCDS 系統首頁,點選「查詢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」。
資料更新日期:115/10/06
資料更新日期:115/10/06
查詢路徑:進入 WCDS 系統首頁,點選「查詢廢棄物處理費用」。
如對事業廢棄物申報、清理計畫書、管制編號、聯單申報、清除處理機構查詢或系統操作有疑問,可洽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免付費諮詢專線。
免付費諮詢專線:0800-059777(按 1)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8:00–18:00
建議來電前先準備事業名稱、所在地、廢棄物種類、產出量、目前清運或處理方式,以及欲詢問的申報或系統操作問題,以利客服人員協助判斷。
若短期內尚無法銜接肥料化、飼料化、能源化或黑水虻等再利用管道,可依地方政府安排,洽詢焚化廠或相關窗口確認暫時性處理方式及進廠條件。焚化應作為短期應變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備援處理方式,事業端仍應優先洽詢合法再利用、資源化或其他主管機關認可的去化管道。
資料更新日期:115/10/27
若業者在尋找清運業者、媒合再利用機構或確認廚餘去化方式時遇到困難,可先洽所在地地方環保機關。
如地方環保機關無法協助,請見本頁最下方「環境部事業廚餘協助窗口」。
資料更新日期:115/10/05
如已洽詢所在地地方環保機關,仍無法解決事業廚餘去化問題,可以透過線上申請單提出,由本部協助處理:
線上申請:事業廚餘去化協助申請單(另開新視窗)
| 協助事項 | 機關 | 聯絡人 | 電話 |
|---|---|---|---|
| 焚化廠進廠 |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| 呂建興 簡任技正 | (04)2252-1718 分機 53300 |
| 黃種盛 科長 | (04)2252-1718 分機 53301 | ||
| 再利用機構媒合 |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| 顏瑞錫 專門委員 | (02)2370-5888 分機 30802 |
| 許智強 科長 | (02)2370-5888 分機 30814 |
洽詢前請先準備:事業名稱、所在地、廚餘種類及每日產出量、目前清運或處理方式,以及已洽詢地方環保機關的情形。